改善务工环境三重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引进来,留得住。”是深圳区域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着力点,为了给来深劳务工们营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他们安心留在深圳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深圳近年来在抓好就业管理服务工作,大力改善务工环境上下了不少功夫,为劳动者们打造了三重保障。

    第一重保障就是开展就业登记工作。从2008年8月1日起,深圳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用工场所全面推行就业登记制度,以便科学、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市就业人口总量、结构、分布及其变化趋势方面的信息,提高政府决策管理的及时性、预见性、准确性。

    截至今年3月24日,深圳已完成就业登记的用人单位超过12.31万家,登记就业总人数达559.71万人,包括省内就业人员111.25万人,其中本省农村劳动力80.74万人,占省内就业总人数的72.58%。

    “启动就业登记制度以后,深圳将加快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与失业登记、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社保、劳动信访、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欠薪保障、招调工入户等业务部门信息系统链接共享,逐步实现《劳动保障卡》一卡通。”管林根说,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就业登记制度的建立,实现了政府对企业和就业人口的动态有效的监控,全面提升了深圳社会管理水平,对降低企业人工管理成本和风险、改善投资环境、优化人口结构、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二重就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为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给劳务工就业和各项保障工作带来的冲击,深圳先后开展了“春风行动”、“爱满鹏城·情系来深建设者”、“春暖行动”等关爱农民工的系列活动,积极推进公共职介机构建设,组织开展全市职介机构星级评定,对全市四级公益职介网络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全省联网,改善全市就业环境。“2008年尽管自然灾害频发,而且国际金融危机肆虐,但我们的服务工作经受住了考验,全市求职者投诉减少85%,深圳特区内及龙岗区首次实现零投诉。”管林根说。

    第三重就是加强维权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深圳启动实施了集体合同制度覆盖方案和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2008年,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上升到98.1%,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7%,得到全国人大领导及《劳动合同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我们还建立了信访案件三级动态排查制度、免费法律援助服务制度,创建了网上信访平台,快速妥善地解决了农民工上访问题。”据管林根介绍,去年以来,深圳在全市创新推广信访、监察、仲裁“三合一”的劳动争议调解模式,推行以教育整改为主的服务性执法模式,有效处置企业倒闭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各项工作得到了省劳动保障厅和劳动保障部的高度肯定,并多次率团来深圳学习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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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来自网络] [作者:不详] [日期:2009-07-22] [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