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7天的《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昨天结束。昨天下午,由20位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小组与深圳市交通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交换意见时现场指出,目前深圳出租车市场问题“一箩筐”。对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华楠表示,执法检查小组将把有关问题形成书面意见交下月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随后有关意见将提交深圳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督办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车牌拍卖抬高运价
检查组成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涤就表示,检查发现,在出租车牌照现场,虽然拍卖师一再提示风险,但拍卖价却一路飙升,最高达到一个牌50多万元,这相当于使用一个出租车牌照每月要向政府上缴3600多元的使用费。出租车营运牌照价格过高,导致企业和司机的负担增加,出租车运价过高,也给运价调整带来难度。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委员郑学定现场指出,目前老百姓大多认为深圳出租车价格“过高”。检查发现,深圳出租车牌照价格从每个1.9万元到54.25万元/12年不等(折合50年使用期限价格超过200万元),最高拍卖价甚至达到了90多万元。按照有关调查意见,只有当出租车实载率超过60%才能再拍卖牌照、增加“的士”运力,但目前深圳全市出租车实载率为59%,为何要拍卖牌照,尤其是将牌照拍卖给个人?
贵价牌不能让百姓“埋单”
郑学定建议,深圳应该修订《条例》,不能再拍卖出租车牌照,政府将现有的牌照按照年限、价值折旧取中间值,把牌照使用费按照“多退少补”的方式进行清理;同时将出租车司机每月上缴份额降到1万元以下;并最终将特区内外红、绿的统一管理,把出租车票价降下来。
市人大代表程克青则认为,高牌照拍卖价不能让老百姓“埋单”,同时50年的牌照经营使用权时间太长,建议改现在的拍卖模式为“抽签”方式。
检查还发现,深圳出租车驾驶员工作时间长、休假无法得到保障,不少驾驶员连续工作10年,累计休息时间不超过100天;还有,目前深圳有77家出租车经营企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规范竞争,这与上海等大中城市4-5家大企业主导市场的情况比较呈现出较明显的分散经营状态。
现场多位市人大代表就上述情况也纷纷进言,建议深圳创新建立出租车牌照、司机退出机制,让牌照“可增可减”、司机“可进可出”,打破目前深圳出租车、出租车牌照和司机“绑定”的僵化管理模式;建议深圳建统一的电召、投诉管理平台;充分考虑燃油价格对出租车运营成本的影响,建议《条例》建立出租车票价浮动机制,推出燃油附加费,随油价升跌收取或者暂停。



.jpg)
.jpg)
.jpg)
.jpg)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