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招调工政策规定,高中学历直接招调,现将高中学历招调条件归纳如下:
深圳市2009年高中或以上学历招调条件:
(一)具有城镇户籍或非城镇户籍;
(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证书;
(三)招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招调年龄=实际年龄-社保年限);属调工招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四)已取得办公软件和图形图像处理高级证书(或有成绩)
(五)已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六)申报招调前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满半年以上;
(七)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八)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九)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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