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深圳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一定劳动能力、诚实守信,自主创业或合伙兴办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下列人员:登记失业人员、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农转居失业人员、归国留学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以及残疾人。参加完创业技能培训后,可申请小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必须由一名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人员提供信用反担保:
①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职员,且在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
②大中型企业的正式在职员工,且在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月收入人民币3000元以上;
③具有本市房产(包括按揭房产)且有稳定收入的其他人员。
关键词:就业中心,小额贷款,反担保,条件
相关链接:[深圳劳动保障网]→[深圳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创业服务] →[小额贷款](www.sz12333.gov.cn)








